Deprecated: mysql_connect(): The mysql extension is deprecated and will be removed in the future: use mysqli or PDO instead in /www/wwwroot/citssznet/visa/includes/classes/sys.mysql.php on line 7
 瑞典探亲访友签证办理流程_瑞典探亲访友签证费用_深圳瑞典探亲访友签证材料_瑞典探亲访友签证价格
注册 深圳国旅全方位服务网站:总站首页省内游国内游港澳游出境游邮轮游塞舌尔斐济塞班 毛里求斯巴厘岛普吉岛马尔代夫旅游
客服咨询
袁丹娜

直线电话:13622352356 工作手机:13622352356

阿墨

直线电话:13316578615 工作手机:13316578615

张永强

直线电话:13828853016 工作手机:13828853016

林鸿基

直线电话:13316577973 工作手机:13316577973

慧君

直线电话:13316575790 工作手机:13316575790

最新签证在线申请
安心签证100%
  • 隐私保密100% 签证在线品牌保证您的资料隐私
  • 专业服务100% 专业团队保障您的出签率
  • 覆盖率100% 覆盖所有国家的各领区签证

瑞典探亲访友签证(广州)

瑞典国旗
  • 所属洲:
  • 欧洲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448
  • 工作日:
  • 5-8
  • 停留期:
  • 使馆批
  • 入境次数:
  • 单次
  • 是否面试:
  • 本人递交提前预约
领区划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为广州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为上海领区;其他为北京领区
注意事项

受理范围:
广州领区申请向挪威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提交申请。广州所属地管辖(广东、福建、海南、广西)以及户籍在其他领区,但长期生活/工作在广州领区并持有效暂住证件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能证明您长期居住在该领区(如工作或住房证明)
办理需知:
1.所有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申请材料,12岁以下小孩需人像拍照完成信息采集,之前有成功录过申根指纹的申请人需再次录取指纹。
2.根据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规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并由省市级的外事办认证的公证书才有效。 任何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省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本领馆不予接受。
3.请充分知悉,任何申请人提供伪造信息和伪造文件的(如:伪造的行程目的,行程单和文件),将会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签,并且有可能被禁止进入所有申根国家,禁令时间最长将会是五年。如果现在你意识到你的申请中有不实的信息,建议你重新准备你的资料,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再另选时间递交申请。
4.旅游申请类型,递交当天必须带户口本。
5.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
6.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7.签证是由挪威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发的,入境一般瑞典海关会问到为什么持的是挪威签证,请知悉并指出签证页上的备注“R/SE”。

瑞典探亲访友签证所需资料 打印所需资料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或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外方邀请函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邀请人接待证明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3-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3-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3-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在邀请函上详细说明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
    无业人群公证资料
    申请人如已婚,请提供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无业人群亲属资料
    申请人如已婚,请提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外方邀请函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邀请人接待证明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活期资金证明
    本人名下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请提供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出资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3-5万,请提供出资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3-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在邀请函上详细说明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或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退休证
    若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退休证明
    如没有退休证,请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内退证明,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外方邀请函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邀请人接待证明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活期资金证明
    本人名下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在邀请函上详细说明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3、根据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规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并由省市级的外事办认证的公证书才有效。 任何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省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本领馆不予接受。
    外方邀请函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邀请人接待证明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活期资金证明
    若已成年,请提供本人名下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在邀请函上详细说明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3-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3-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学校证明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3、根据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规定: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并由省市级的外事办认证的公证书才有效。 任何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省市级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本领馆不予接受。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或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外方邀请函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邀请人接待证明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1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1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请在邀请函上详细说明;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医学出生证明
    未成年人与父母/监护人双方共同旅行,请提供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本站签证产品发票由“深圳美好旅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疑难问题解答请致电:400-877-3797

瑞典其他探亲访友签证

瑞典国旗
  • 签证类型:
  • 瑞典探亲访友签证(成都)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399

瑞典旅游签证

瑞典国旗
  • 签证类型:
  • 瑞典旅游签证(成都)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399
瑞典国旗
  • 签证类型:
  • 瑞典旅游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1449

瑞典商务签证

瑞典国旗
  • 签证类型:
  • 瑞典商务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449

瑞典机票参考价格(往返、含税+燃油附加费)

  • 往返城市:
  • 香港—莫斯哥—斯德哥尔摩(直飞)
  • 航空公司:
  • 俄罗斯航空
  • 参考价格:
  • 2750
  • 往返城市:
  • 香港—赫尔辛基—歌德堡(转机)
  • 航空公司:
  • 芬兰航空
  • 参考价格:
  • 4350
因不同日期、出发时间段的机票价格浮动较大,以上报价仅供参考,具体以客服实查为准!实价查询

瑞典探亲访友签证办理须知

1.本站签证报价及所列资料仅供参考,如遇领馆临时调整恕无法及时更新,下单前请先联系客服核对具体签证所需资料与实时价格!
2.国旅签证中心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 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3. 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如因您提供的任何用于签证的材料、信息等不准确或互斥造成的签证问题,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我社工作人员的为失误造成的签证问题,我社承担签证费、服务费、快递费及相关签证实际交易金额的一倍赔偿,不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责任。
4.国旅签证中心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5."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不包括您寄件到我公司和我司核查签证资料及递交领馆过程所需要的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 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站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国旅 签证中心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6.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7.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8.丢件赔付:如是我社工作人员原因遗失,我社承担最高1000元/本的赔偿,不再承担其他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9.收到护照及签证后,请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名字、证件号码等其它信息,以防领馆工作人员意外录入错误影响您的出行!如有误请及时我司工作人员处理!
关于快递特别说明:
为保证证件及资料的安全,我司建议您上门交、取您的护照及签证办理的相关资料!如您同意选择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取回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则表示您授权我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公司(快递公司的)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可。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或其他问 题,由第三方公司(快递承运方)对您进行负责,我公司不予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

瑞典探亲访友签证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 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我公司递交瑞典探亲访友签证资料; 查看公司交通指南
邮递办理: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递的方式,将资料快递至我单位,邮递办理瑞典探亲访友签证; 查看邮寄资料须知。
邮递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9号北方大厦五楼506 收件人:请填写与你联系的经办人。

瑞典探亲访友签证办理流程

1、在中国国旅签证中心网站右上方的搜索框中,输入或者点击目的地国家中文名字,如:瑞典,点击搜索后,您可以查看瑞典探亲访友签证最新信息。通过在线客服或者致电400-877-3797咨询了解瑞典探亲访友签证的最新动态,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 有变动、近期瑞典探亲访友签证大使馆受理时间等
2、准备签证资料
根据我方提供的清单,准备齐全瑞典探亲访友签证资料,扫描或者拍照通过邮箱、QQ、微信等方式提交我方客服预审,纠错。
3、递交签证资料/交纳签证费用
你可以通过快递邮递或者上门将资料直接递送至我公司与您一对一服务的客服。缴纳相关签证费用。
4、使馆受理签证申请
当收到您的瑞典探亲访友签证申请资料和费用后,当日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尽快安排外勤人员递交签证申请
5、全程跟踪、查阅最新签证结果,并及时通知客户办理进度。
6、获取签证结果,返还您的护照

瑞典使馆信息(以下信息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遇领馆地址、电话信息变更,恕无法实时更新)

瑞典驻广州总领事馆地址及电话:

  领馆辖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以及海南省。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10楼1002B-1003

邮编:510613

电话:+86-(0)20-3811 3000

传真:  +86-(0)20-3811 3040

电子邮件: generalkonsulat.kanton@ foreign.ministry.se

电话咨询: 周一至周五 15.00-17.00

签证处对外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温馨提示:本站签证产品发票由“深圳美好旅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疑难问题解答请致电:400-877-3797
关闭
  • 版权所有: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田彩福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南路3001号彩福大厦4楼B103
    【全球旅游400热线】:400-877-2797. 【签证机票400热线】:400-877-3797.
    营业部营业执照编号:440301104528872 营业部负责人:田霞 总部营业执照编号:440301103719779 法人代表:顾振德
    投诉电话:0755-25156171 国旅深圳签证中心质监电话:61625880 广东省统一旅游投诉电话:12301
    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如予原作者造成不妥请提供版权证明联系我们删除处理!粤ICP备11041150号-8
    温馨提示:visas.cits-sz.net 与 www.518visa.net 均为本站可正常访问域名!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