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中国警察游客被判重刑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一对中国公安夫妇去年到马来西亚槟城旅游时在街头遭一名槟城市议会员工掠夺。被告在多次案件过堂否认罪名后,19日在庭上突然改口认罪,被判监禁五年及鞭打10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是32岁的阿都拉瓦力斯,他被控于去年7月2日晚上9时许,在槟城着名的旅游区爱情巷路旁抢劫39岁的中国籍女子戴琪,抢走受害者一个黑色手提袋,内有受害者与丈夫及儿子的护照、中国身份证、手机、现金等总值逾3000令吉的财物。
案发时,戴琪和丈夫罗勇及10岁的儿子正在爱情巷拍照,被告从后方骑电单车到来,掠夺戴琪拿在手上的手提袋。
不过,由于戴琪与罗勇都是公安,罗勇当场用肉身阻挡被告的电单车,导致电单车失控翻覆,被告当场被捉住,而当时被告还身穿槟岛市议会的工作服。
此案主控官林家仪副检察司指出,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案,由于此案涉及外国游客,事发后许多网络新闻都有报道,令马国蒙羞及影响旅游业,因此法庭应施予重罚以儆效尤。
他说:“被告专选游客下手,这是因为游客不容易认出他。被告还不知羞耻穿着市议会工人制服干案,希望法官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