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声明:
1.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10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10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可能拼入其他组团社游客、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出发地:深圳 目的地:大连、旅顺、烟台、蓬莱、威海、青岛。
3. 请您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4. 游客在旅游期间需要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自身过错、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
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现金、首饰、贵重设备等)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5. 酒店住宿按床位安排,有可能出现单男单女,如遇此情况我社将安排同性别游客拼房住宿,如客人拒绝此安排,则游客须另行补足单房差。
6.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坐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7.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8. 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此行程为我司综合包价产品,若按景区规定持老人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免票政策,我社将按照采购团队成本价格给予退还。
9. 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10. 如游客餐饮有特殊要求(如素食、民族禁忌等),烦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
12. 地接社名称:山东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4小时电话:053281976612 联系人:胡婷。
13. 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晚上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且22:00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游客须自行负责。旅行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4.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5.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乘机提醒:
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乘坐中国内地航班的客人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液态物品可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时,禁止客人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2、每位客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3、客人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由客人承担,组团社恕不承担责任。
4、航班特别提醒:往返航班可能为经停或中转航班,行程中飞行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经停或飞行时间以实际为准。
5、客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
旅游者(客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为《广东省中国内地旅游组团合同》、《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旅行社对本次游玩的旅游线路及旅游景点游玩的项目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已向本人做了详细说明。旅行社本次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告知本人,本人也知悉自身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谨慎选择,否则,本人愿意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