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注意事项:
1、必须先沐浴洁身,使身体适应水温,同时更容易吸收温泉水中的的矿物质。
2、到温泉池必须穿着泳装及拖鞋,小心地滑。
3、浸浴应分多次进行,每次浸泡10-----15分钟应上岸稍作休息后再浸。
4、初次不适应或浸泡时间过长者,可能会出现口干或胸闷等不适感觉,此时应立即起岸稍作休息,并可少量饮用开水,或钦料。
5、凡患有较严重心脏病,高血压,怀孕或身体不适者不宜入池浸泡,但可在房间淋浴,醉酒都一律严禁入池浸浴,
6、浴后用清水冲洗身体,但不宜用肥皂或浴液,以保存皮肤表面所吸收的矿物质。
7、因温泉水属于重碳酸型水,故不能饮用。
漂流注意事项:
1、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了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2、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客人贵重物品请到贵重物品保管处保管。
3、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肋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4、漂流紧急情况下的应对程序,这里介绍几种在河上特殊的自救和救生的技巧,如果所有的成员熟悉这些程序,并能冷静快速地操作,这些紧急情况就不会变严重;
5、漂流存在危险,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身财物。漂流期间物品被溅湿、损坏或者丢失,一切责任由旅客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2、参加温泉、漂流水上等项目,请自备泳衣以及多一套衣服;提醒携带防雨、防晒、防叮咬用品及常用小药;
3、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或更换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否则后果自负,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4、漂流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刺激性、危险性的运动项目,漂流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擦碰,请自觉遵守景区的相关规定。漂流景区已购买意外保险,若意外受伤,景区及保险公司会负责相关的治疗费用(不承担治疗费以外的任何形式经济赔偿,如:误工费、营养费、美容费等);
5、旅客水上活动注意事项:
a、请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如孕妇、心脏病患者、高低血压病患者、骨质疏松者、高龄者、幼龄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刺激性活动的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项目。
b、从事水上活动(漂流、划船),请务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时禁止坐船头前面的座位,以免受伤;任何船只行走时,请安坐在座椅上勿随意走动,以免跌撞受伤;切勿将手或脚放置在船边或栏杆上,以免夹伤或碰撞伤。
c、海边戏水游泳时,不要单独活动,更勿超过海边、海上安全警戒线的范围。
6、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7、若中途自愿离团,组团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