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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不参加自费护照却被扣

出境游

罗先生与爱人出国旅游,他不喜欢走马观花,讨厌上车睡觉、下车“方便”,还被导游拉着到处去购物的那种模式。做选择时,报价有2000多元的普通团,也有 3425元的“金钻品质团”。因为没有保底消费和强制消费吸引了他,他最终选择了后者。

罗先生在签合同时,还特意要求旅行社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注明了“无强迫消费”。

罗先生和爱人的旅行开始了。没想到,次日一大早,当地导游就向他们推荐1300元的自费行程。罗先生和另8名游客没参加。

“旅行期间,由于我们几个没参加自费团,感觉导游很不待见。”他说,自己有时甚至有“我们根本不是一个团队”的感觉。

是旅行团普吉游的最后一天,导游以办登机牌为由收走了他们的护照。随后,导游翻脸,要没参加自费行程的游客每人交600元人民币,否则就要扣下护照。此 事还惊动了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在大使馆工作人员出面后,他们才拿回护照。

成都光大国际旅行社质量总监蒋光跃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基本证实了上述事实。他说,旅行社收到投诉材料的当天下午,就向相关人员核实过此事, 决定退还该团游客团费500元作为经济补偿,并对本次旅游中的领队做罚款处分。但罗先生希望全额退款。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没达成一致。

罗先生将书面投诉材料递交到红牌楼工商所。该所315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将在下周协调这起投诉。

省消委会:

不给导游付工资潜规则将长期存在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说,这件事再次暴露了导游拉游客消费,靠回扣和提成生存的行业潜规则。

通过购物回扣来解决导游的收入,是旅游业的一大顽疾。“为何一直根除不了呢?”刘亚兵认为,旅行社或导游公司不给导游支付工资,或不全额支付工资的制 度缺陷,决定了这个潜规则将长期存在。

同时,这个产业链里,商业贿赂很普遍。饭店、宾馆、各种购物场所竞相拉拢旅行社和导游,用回扣诱惑从业者带客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刘亚兵说,要破解这个潜规则,需要劳动部门、旅游部门、消费者、消协和媒体等多种力量介入。导游与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劳动部门应督促用工 单位给导游支付工资。

除此之外,行业主管部门、消协和媒体应加强引导,在行业内形成良好的风气。同时,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还应加大商业贿赂打击力度。

说法业界人士:

消灭导游吃回扣不现实

赵玲(化名)已经营了10年旅行社。在她看来,旅行社出现这样的纠纷在所难免。

目前,导游要么挂靠在旅行社,要么挂靠在导游公司。但无论哪一种方式,除淡季导游在公司帮忙外,都不会给导游支付工资。导游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游 客消费回扣。从旅游市场发展的阶段来看,现阶段要想消灭导游吃回扣这一潜规则不现实。

行业协会:建议消费者应理性,别追求低价

成都市旅行社协会会长张江魁说,关于行业自律,协会一直在努力。每次开会,都对每一个会员单位提要求,要其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他建议消费者在签旅游合同时,更认真更细心一点,出现纠纷以双方约定为准,也好解决问题。

同时他指出,一些消费者也存在不够理性,片面追求超低价的问题。

资深老总:应给导游支付工资

一位旅行社老总说,她心中理想的模式是:导游这个职业不再是业务员性质,应像行政人员性质一样领取工资。从行业来说,所有旅行社应适当抬高服务价格, 给游客报的团费里包含导游的工资。

她预测,未来的旅游市场可能会两极分化。一种是要求旅行社为游客提供贴身服务的高端市场,另一种是自助游,淡化导游和旅行社服务。这样一来,导游吃回 扣的潜规则将消失。

专家观点

消除潜规则需要行业自律和他律

四川大学教授李柏槐说,旅游行业存在自律不严、监管缺失的情况,为此,国务院2009年出台了《旅行社条例》来对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规范,旅行社应当依照该 条例积极自律,更加关注导游的生活。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消费者而言,出现纠纷时应积极维权,避免因为自己的不作为,放任旅行社的侵权行为。

发布:2013-12-02浏览量:1153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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