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国标”后更应注重景区管理
国务院发布了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包括河北、山西、浙江、福建、湖南等10个省市的17处风景名胜区进入名录。有了“国家级”的名头,对风景名胜区意味着什么?深圳不少业内专家表示,这个名头对行业和游客来说有利有弊。有了“国家级”的帽子,旅游设施设备、旅游安全保障、管理手段等都应跟上;而游客普遍对“国家级”的期待不高,认为目前很多国家级风景名胜,都存在与“国标”帽子不协调的情况。是非曲直姑且不论,国家级名胜风景区,的确应该将自身的综合质素与“国家级”的帽子相匹配,才能真正令游客满意。
风景名胜区2007年已设“国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名单,河北的太行大峡谷、响堂山、娲皇宫景区,山西碛口景区,浙江大红岩景区,福建灵通山、湄洲岛景区,江西神农源、大茅山景区,湖南凤凰、沩山、炎帝陵、白水洞景区,重庆市潭獐峡景区,西藏土林—古格景区,宁夏须弥山石窟景区以及新疆的罗布人村寨景区被列入该批次名单。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阐述,风景名胜资源是中华民族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各级地方政府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早在2007年5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的建委(园林局)发布通知,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要求各地遵照执行。该项通知的发布,目的是通过验收考核,督促各风景名胜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可以看出,当年的验收考核依据即是《验收标准》,而标准中有明确的6大方面内容,包括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违规违章建设查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标志标牌规范设置和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具体的考核要点则有17项。
风景名胜区“国标”要切实执行
也即是说,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都通过了《验收标准》,今后将在“国标”范围内进行管理。事实上,深圳旅游业专业人士及记者随机采访的游客纷纷表示,中国内地各风景名胜区确实存在着“景区统一管理与一区多治的不协调、快速发展与景区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的不协调、合理开发与部分景区无序建设的不协调”等问题。有游客指出,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地风景名胜区内出现的游客超限、游客因拥挤发生意外、游客与景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等现象都说明,以上描述的几种不协调情况的确一定程度地存在。
推出“标准”之外,对“管理的管理”更应该提倡以人为本、以游客为本。前一段时间宣布的西藏珠穆朗玛国家公园,覆盖6个县市、两条生态谷地、5座8000米以上高峰以及拉孜(县)民俗文化旅游园区、拉孜锡钦温泉景区、樟木雪步岗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等。按理说,公园票价180元并不高,针对车辆收取的环境保护费也并非不能接受,但收费即意味着双方产生了消费和服务关系,当游客付钱之后,能够获得的服务是什么,这个却应该有明确的说法。
在采访中,不少消费者提出相似的观点:对风景名胜区的收费行为从根本上并不排斥,但更看重收费后,景区管理方是否能提供相应的服务,这才是游客真正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