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编号20150930101006:【炫彩金秋,十月相约,深圳四川专列】四川(成都、女皇帝武则天故里--广元、童话世界九寨沟、都江堰)宜昌(三峡大坝、车溪人家)、武当山空调旅游专列11日游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火车往/火车返 行程天数:11 |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 仙山圣水、云中故宫、问道武当、养生太极——走进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炫彩金秋,十月相约,醉美秋景!我与您相约在童话世界——九寨沟风景区!
★ 线路专为中老年朋友设计,行程一线多游,内容丰富新颖,专列专游,安全放心,价格优惠!
★ 旅游专列,快捷、安全、舒适,让您感受放心、赏心的特色旅游!
★ 温馨一路相随:经夕阳红团队训练的专业导游、医护人员全程陪同,让家人放心,让老人舒心!
★ 赠送:集体彩照、旅游胸牌等!
行程出发日期:2015年10月23日左右(以铁路部门最后命令为准)
活动价格:
空调硬卧 上铺:4980元/人 中铺:5280元/人 下铺:5580元/人
空调软卧 上铺:5980元/人 下铺:6280元/人
小孩收费:1.2米以下,1580元/人 (仅含当地用餐,不含铺位、床位、门票); 1.2-1.5米,2580元/人(仅含火车无座半价票不占铺位、当地用餐、不含床位、门票);
分铺原则:硬卧:1人报名为中铺,2人报名1上1下或2中铺,3人上中下铺。
接待标准:
1、住宿:酒店双人标准间(九寨沟段因条件限制,有部分三人间,不含单房差);
2、交通:往返空调火车硬卧/软卧,当地空调旅游车(注:各地市至专列停靠火车站的费用自理);
3、用餐: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放弃用餐,餐费不退(注:不含酒水,火车上不含餐);
4、陪同:全程导游陪同服务、当地导游讲解服务、随团医护人员;
5、报价不含:单房差和个人消费。
6、赠送:团队合影一张,凡活动期间过生日者赠送礼品一份。
7、保险:我社已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具体赔付责任、赔付标准、理赔由保险公司负责解释和履行。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自愿购买)。
8、门票:本报价已含行程中所有景区diyi道大门票;行程内的自愿自费项目和景区内的小交通、索道、电瓶车等费用自理。根据各地景区、景点对不同年龄段老年游客的优惠政策,游客凭借本人身份证的实际年龄,退款标准:60-69周岁可退门票200元/人,70周岁以上可退550元/人
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中国内地旅游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老年人享受门票优惠政策的必须老年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因证件不全导致优惠政策无法享受的,游客自行负责。
(2)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有过中风病史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旅游者应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若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或自身原因造成突发疾病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本人或第三人受伤或死亡的,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如有特殊病史,请报名时如实说明,并向医生确认您的身体能够完成此次的旅游活动。虽然专列上有配备医护人员,但主要是处理行程中的临时小疾病;并且专列条件有限,不能将此行为作为您的医疗保障。
(3)专列空调车体比非空调车体干净、整洁,但只能制冷。专列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12306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4)因交通、天气、自然灾害、政策性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自由活动期间和当天行程结束后客人另行参加行程以外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由客人承担。
(5)根据客人体力和精力的不同,部分景区设有方便客人观光的景区小交通(如索道、观光电梯、换车费等),可自由自愿选择,具体价格以景区政策为准!
(6)以上行程作为旅游合同内容或附件。专列具体开行时间、运行路线、抵离时间以铁路部门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 因专列政策或者组团人数使专列未能成行,则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
(7)健康说明:本次专列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 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虽然专列上有配备医护人员,但主要处理行程中的临时小疾病;并且专列条件有限,不能将此行为作为您的医疗保 障。
(8)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 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9)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它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客人出行前自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
(10)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11)行程调整:大型旅游专列为避免拥挤,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按照旅行社折扣门票费用退游客;
(12)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抵达当地后,在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
团队补充协议书
甲方:(游客)
乙方:旅行社
本补充协议是对旅游行程单中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遊者到达旅遊目的地后自愿參加以下相关自费项目及进以下购物店的书面约定。
一、自费项目(允许导游在时间行程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做推荐(以下自费做参考,具体以出团通知为准),自愿参加) | ||||||||
城市 | 自费项目内容 | 费用 | 时长 | 备注 | ||||
武当山 | 索道双程 | 170 | 10分钟左右 | 索道费用 | ||||
九寨沟 | 九寨藏羌风情晚会 | 210元/人-260元/人 | 90分钟左右 | 导游服务费+车费+门票 | ||||
九寨沟 | 九寨藏家家访 | 200元/人 | 60分钟左右 | 导游服务费+车费+门票 | ||||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安排是为了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游客自愿选择; 2、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約定最低参加人数的要求,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情,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注意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二、购物场所(以下购物店做参考,具体以出团通知为准。游客一经签署本协议,则视为此行程必须包含的项目,不得离团) | ||||||||
城市 | 名称 | 店铺简介(主要商品种类,特色) | 停留时间 | 备注 | ||||
宜昌/恩施 | 特产 | 特产、食品等 | 4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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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 | 医疗中心 | 藏医药品,保健药材等 | 4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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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 | 特产 | 风味牛肉、羊肉等 | 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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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 | 丝绸工坊 | 丝绸系列产品,蜀绣系列产品 | 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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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提醒 1、购物场所出卖的物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甲方应谨慎选择购买,购物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如甲方购买的物品经权威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甲方办理退换货。 2、向当地公众开放服务的大中型综合百货商店、商业街等,不属于旅行社指定或推荐的具体购物场所,旅行社 不负责办理退换货,甲方应保持慎重并根据自身需要购物。 四、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