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票损失:开航前7天以内(含7天)取消,收取船票全款100%的业务损失费;开航前8-15天取消,收取船票全款70%的业务损失费;开航前16-20天取消,收取船票全款50%的业务损失费;开航前20天以上取消,收取船票全款30%的业务损失费;其他业务损失费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2.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但所换游客须承担被换旅游者已出的机票或火车票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因散客操作特殊性,若出现旅游者退团,我社严格按照《团队中国内地旅游合同》之第六章关于违约责任之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规定来执行(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因为长江三峡的游轮船票为打包价,所以在行程中游客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景点、用餐、车费等费用一概不予退还。如果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外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出机票和火车票,只收取旅游者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
3. 节日退团说明:若您所预订的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以国家节前颁布的休假日期为准,以下类同),鉴于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需向我司支付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100%的业务损失费。
费用说明:
注意事项:
1、大三峡(瞿塘峡、巫峡、西陵峡)及其中的景点(如:神女峰)均在船上观看,不需要门票。但观看的位置非常重要,所以要留意船上的广播或服务人员的建议。
2、有的景点需要下船游览,包括丰都鬼城、石宝寨、白帝城、神龙溪、三峡工程大坝、三峡人家等。每到一个景点,您需要听船上广播和导游的忠告,记住游轮停靠的码头和游轮开航的时间,您必须在开航前返回游轮,切记。
3、在船上您需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船行江中,应该十分注意坠江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小孩。离开房间时(到餐厅用餐或上岸游览),请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如相机等)随身携带,同时锁好房门。
4、上岸游览的景点几乎都需要步行上坡、上台阶,您需要穿轻便一些的鞋子。
5、三峡中风雨难测,所以雨具是必备的物品之一。
6、衣物: 根据自己的情况,主要以休闲、轻松的服装为主;因上岸参观时徒步行走的时间较长,我们建议您准备便鞋。夏季:三峡地区夏季气温较高,日照时间较长,最好能准备帽子,太阳镜,防晒霜等物品;春秋:备毛衣,夹克和防雨的、有帽的风衣;冬季:行船时室外相当寒冷,应备防雨的大衣、防寒服等。
7、所有抵离港或游览景点的时间和行程可能因天气、水位的变化而调整。
8、航班时间、航道及气候影响,游览行程顺序以旅行社最终确认单为准。
9、如是旅游旺季,我司有权按照当地客观条件对行程作出相应变动,但标准不变,景点不少。
10、景点可能互换但不会减少,由于航班变动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及景点减少;我司负责退还因此造成的门票差额。
11、由于游船价格为统包价,故游船行程中所包含的景点、用餐,若客人未去或未用,我社将认为客人自动放弃,费用恕不退还。
12、丰都鬼城游览时可乘索道或不乘索道,您需要根据您自己的情况决定,不必盲目听信他人或服务员的建议,
丰都鬼城游览时请注意:尽量不要参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等活动,以免受骗上当。
13、行程中所列的自费项目费用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园费等综合费用。
14、客人上游船后,均须出示身份证件。如与原先预报不符,将在原报价基础上补交差额费用(外宾(东南亚)最低需加收200元/人 (含港澳台) 欧美客人最低需加收500元/人,具体以门市咨询为准,船不同,价格不同。).
15、宜昌与四川交界,饮食受川味影响偏爱麻辣,请贵社提前告知贵社团友饮食习惯及用餐口味,以便我社妥善安排!(如有回民请提前告知)
16、关于游船上用餐:全程游船用餐从开船当天早餐开始至下船当天早餐结束,每条船菜单略有不同,同以上菜单会有出入,请以当天所乘船菜单为准。游船每晚还为您提供宵夜,收费服务请在总台预定。特殊餐饮要求请在预定船票时提前说明。
17、关于游船上主题娱乐活动:游船每天会安排不同的娱乐主题活动丰富您的游览行程,如中国书画欣赏、传统文化讲座、太极拳武术、包饺子、麻将比赛等各种参与性的节目,您可以免费参加。具体活动请以当天船方公布为准。
18、 在旅游期间客人如因个人原因自行离团,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由此产生的责任客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