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²肃²青²海²旅²游²须²知
1、青海省位于我国西北内陆,气候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日照强度与昼夜温差较大,请根据自身情况,自带防寒衣服、水壶、墨镜、纱巾、太阳帽、特级防晒油,西宁周边景点的温度通常低于市区,早晚温差大,即使在夏季也需携带一件薄外套备用。
2、西北地区气候干燥,请随时注意补充水分,同时配备清热、解渴、滋润的药物或冲剂。
3、西北地区由于地域辽阔,城市间路途较远,景点较分散,故乘车时间较长,请做好心理准备,备好晕车药,注意休息,以保证充足的体力参加旅游活动。
4、因气候、饮食等差别较大,游客一时难以适应,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症状,可携带一些常备治病药物,如创可贴、感冒药或治疗肠胃不适药物等。
5、注意卫生与健康。外出旅行,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防止暴饮暴食。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
6、随团旅游请树立以下意识:出门在外,请您保持平和的心态,遇事不要急躁,大家相互体谅,互相帮助。请大家增强时间观念,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
7、受旅游地自然条件限制,景点沿途的酒店和餐厅的条件与内陆旅游发达地区相比较,无论从软硬件设施都有一定的差距,当遇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时,请您谅解并配合工作人员尽快解决问题,以使您的旅途生活更加顺利。
8、莫高窟禁止带摄相器材入内,可在入口处寄存;景区有专业讲解员;
9、青海甘肃各地海拔:青海湖3200西宁2160敦煌1200张掖1400嘉峪关1500门源2900祁连2850,德令哈海拔2980,茶卡海拔3300米,茶卡往青海湖途经橡皮山3810,青海湖返西宁途经日月山3520。初到高原,部分人会有高原反应,主要症状是头晕、胸闷;对高原反应的缓解,请注意不要剧烈活动,防止受凉、预防感冒,自备药品:红景天口服液(针对高原反应缺氧头痛不适);
10、重要提醒: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重症感冒、心肌梗塞、中风等重大疾病者不能参加此行程,如有隐瞒且因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行负责。
11、在少数民族地区参观,请尊重当地的生活、宗教习惯,谨记地陪宣布有关旅游注意事项,入乡随俗,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要提及有关少数民族的宗教和政治敏感问题,配合好地陪工作。
12、购物属于个人自愿行为,慎重选择(旅行社不负责退货,为此请慎重考虑是否购买)。警惕上当受骗,注意防盗、防抢。购买工艺品时,请一定要事先了解价位,如无意购买,请不要随意讲价,以免发生不愉快;在旅游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身份证、现金、相机等贵重物品;
13、沙漠景区沙子较多较细,摄影包最好有盖,拉链记得拉上。塑料袋要时常更换,因为不长的时间,袋里就会积存大量沙尘。拍完照片后要立即将相机收好。
14、青海湖环湖地区以藏族居民为主,请游客尊重他们的禁忌习惯。 藏族民众热情好客,在向您敬酒、茶时,可适当喝一点。如确实不能喝,要恳切说明原因取得对方的谅解。藏族姑娘敬献哈达时,游客需双手接住挂在脖子上,不能立即取下。否则会被认为是对民族习惯的不尊重.
15、一般藏传佛教的寺庙内是严禁拍摄的,偷拍后果十分严重。请游客观看有注明付款后才可拍摄,如有需要,请按当地规定执行,拍摄人物,尤其是僧侣、妇女,取景前一定要经对方允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野外拍摄时,谨记安全第一,请大家保管好随身的拍摄器材,谨防丢失。
16、旅游全程请服从导游的安排,牢记导游告知的安全事项,带小孩的请时刻注意小孩的安全,防止走失,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环境。旅游者每到一地都应自觉爱护当地的文物古迹和景区的自然环境。
参考温度:
月份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甘肃 | 10-18度 | 15-22度 | 18-26度 | 20-28度 | 21-29度 | 15-26度 | 10-18度 | 1-12度 |
青海 | 2-17度 | 7-21度 | 10-24度 | 13-26度 | 12-25度 | 8-20度 | 3-15度 | -5-8度 |
宁夏 | 5-10度 | 8-17度 | 9-21度 | 10-24度 | 14-29度 | 11-23度 | 5-10度 | 8-17度 |
新疆 | -6-0度 | -2-18 | 16-23度 | 17-26度 | 20-30度 | 14-25度 | -2-17度 | -15-25度 |
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一、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1、旅游者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队,应根据个人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选择旅游线路和项目,行程中要自带适当的防护用品以及必备药品,做好个人健康及安全防护工作。
2、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3、参加水上娱乐项目,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勿超越安全警戒线,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4、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并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导致身体无法适应。
5、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不私自参加行程以外的活动或项目。
7、游客参加行程中安排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攀岩、漂流、滑雪、潜水、滑板、蹦极),应严格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游玩,同时穿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安全帽、护具、专业登山鞋等)。
8、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以及其他等疾病或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游客,切勿参加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攀岩、漂流、滑雪、潜水、滑板、蹦极)。
9、 经过危险地段(山路或泥泞道路等),应注意安全不要打闹嬉戏,不相互拥挤等,前往险峻处游览,不要攀登、攀爬等。
10、参观游览时,听从导游或领队安排,不擅自离队,单独游玩。
11、外出旅游要带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随身携带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交予陌生人保管。
12、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出行,游客应当选择自身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告知导游或领队,同时注意安全。
13、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旅游中遇身体不适,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导游或领队。
14、旅游期间不得乱扔烟头和火种。
15、如遇(雨天、雪天、塌方、险路等)或易滑区域,应注意安全,慢行、缓行、绕行。
16、当旅游目的地国家政治动荡或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时,请谨慎前往。
17、如遇旅游突发安全事故,及时向事发地有关公安、交通、旅游主管部门报警,并快速联系医院提供救助,组织必要的自救。出境游应向我国驻当地外交机构报告救助,请求境外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医疗急救、财产保护、安置安抚和游客转移等工作。
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在旅游中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记住集合时间、地点、车型、车牌等。
2、遵守目的地交通规则。
3、乘坐交通工具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打闹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4、不带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5、车辆行驶中,不得与驾驶员交谈,不得向车外抛弃物品。
6、进入机场、火车站、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机场、火车站、、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规定。
三、食宿安全注意事项
1、旅途中购买食品要注意食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
2、旅途中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吃生食、刺身、不吃景区或街头无证摊点供应的小吃,不饮酒,不暴饮暴食。
3、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酒店时,应及时办理贵重物品寄存,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
4、入住酒店后,须了解酒店安全通道位置和安全疏散示意图;须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或领队报告。如因酒店原因,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5、不要将住宿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关好窗户。
6、不要翻越酒店门窗或阳台围栏。在酒店或者餐厅光滑路面行走时小心行走,防止摔到损伤。
四、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 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2、 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
3、 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五、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老年人或未成年人参团,需家属或朋友陪同参加,并签订《健康证明》和《免责书》。
2、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
3、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醉酒、怀孕或身体不适者不要浸泡温泉。
4、孕妇参团,请事先告知,不得隐瞒。
5、进入少数民族地区游玩时,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6、参加游览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要穿新皮鞋、高跟鞋和硬底鞋),避免摔伤及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