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编号20140613110716:夏日畅游 时尚日本 本州经典六天温泉之旅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飞机往/飞机返 行程天数:6 |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特别景点推荐:
※【清水寺怀旧街】被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指定为世界遗产之一的『清水寺』,清水寺正殿旁有一山泉,称为音羽瀑布,流水清冽,终年不断,被列为日本十大名水之首,清水寺因此而得名。
※【心斋桥 ,道顿崛美食街】大阪美食的代表地点。在这里各种美食的招牌每天都招来川流不息的人潮,最有名的大螃蟹招牌更是道顿崛美食街的标志,尤其是当夜晚来临,闪烁的霓虹灯更是诱人。
★住宿保证:安排入住当地特色酒店(相当于当地4星标准),让您感受日本特色酒店的风情。特别安排1晚日式风吕温泉酒店!
★美食飨宴:精心安排地道温泉特色餐、日式火拼餐、成吉思汗烤肉、日式涮涮火锅等色料理,品尝道地日本乡野风味。
特别赠送价值2500日元东瀛风情居酒屋料理,品尝道地日本风味。
团费包含: Ø 日本酒店不设星级标准, 全程入住优质酒店, 相等于国內4星酒店标准 保证入住一晚温泉酒店, 真正体验日式浸泡温泉乐趣。 Ø 行程所列用餐:早餐为酒店早餐(5个),午餐(2个)为1200日元/人/餐,晚餐(4个)为1200日元/人/餐;餐费如客人未吃视为客人自行放弃恕不退还。 Ø 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入场费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头尾的两天所使用的车为酒店专车,其余四天为旅游巴士)。全程用车标准:16-25人用18-25座车;25-28人用28座车;28人以上用40座车; Ø 全程国际机票往返、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 Ø 旅行社责任险; Ø 全程专业领队跟导游优质服务; Ø 日本团体旅游签证费(广州领馆送签); Ø 深圳码头赴中国香港机场船费(不坐船的话自行前往机场补税,船票费用不退);如未定到船票的话,含深圳口岸到中国香港机场单程交通费; |
团费不包含: Ø 导游服务费300元/人(大小同价,现付导游或领队); Ø 护照费及行程外之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Ø 航空公司临时通知的燃油税涨幅; Ø 全程单房差2000元/人; Ø 旅游意外险; Ø 回程中国香港机场散团。 |
Ø 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日本酒店星级标准与中国酒店星级标准有差异,不能相比;
Ø 根据最后确定航班,行程大阪进、东京出或者东京进、大阪出,我司有权调整景点前后次序;
Ø 如因客人个人问题而造成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在机票未出的情况下需收取签证手续费每人人民币1000元,(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费收取。如因个人原因退团者,按照旅游合同相关条例处理;
Ø 12岁以下不占床小童按成人价格的8.5折+150元(船票)收取,占床小童与成人同价,12岁以上小童按酒店规定必须占床,与成人同价;(1/ 不占床儿童定义:出发之日时不满12周岁的小童, 超过12周岁必须占床! 若12岁以下儿童占床价格必须按成人收费!
2/:若你选择1名成人携带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且儿童为不占床,房间内会有另外一名成人或相同情况(1名成人+1名不占床儿童)的客人入住; 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3/: 由于日本国情的关系,日本酒店的床相对都较小,带儿童睡一张床可能会带来不便,请酌情考虑);
Ø 自备签证减RMB200/人,旅游签客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入境,我司不承担责任及不退任何费用;持中国香港护照的客人要自行带上其回乡证,中国台湾客人带上台胞证,持非中国护照的客人护照上必须检查是否备有中国入境签证。
Ø 此报价仅适用于中国护照持有者,持非中国公民护照者需补机票差价,人民币500元整;
Ø 客人如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我司不退任何费用。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团队签证不得离团,如需离团要另外收取的费用800元/人/天,请在报名时特别说明。如客人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回的情况,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Ø 因上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
我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
Ø 根据日本政府最新规定,旅游巴士司机每天服务至晚上八时,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景点集合迟到导致整团需延长巴士服务,按日本条例,需每小时付日元10,000给司机作延长金, 此费用将由客人承担!
Ø 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领队有权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客人不得有异议;
Ø 各花卉或红叶等观赏时间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而定,不属于人为控制因素,敬请留意;
Ø 具体酒店、航班安排在出发前通知书告之;
Ø 如遇航班延误或取消、天灾、战争、罢工、领馆签证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的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Ø 暑假,樱花,红叶期间是当地旅游旺季,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略作适当调整, 以便顺利完成所有景点, 敬请客人配合!
Ø 如遇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状况,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Ø 因客人自身问题而不能在中国关出境或在日本入境,则所有费用,恕不退款。
Ø 年末, 年始及假期, 价格将会有浮动,如日元汇率大幅浮动,报价会作适当调整
Ø 团队人数我司会以旅游车辆的坐位数合理分配,散拼团不得对团队人数提出异议。
Ø 收客的人数不足15人,本公司会在出发前10天通知客人(含出发当天),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恕不做出赔偿;
Ø 如客人获得签证后,出团前我公司将似情况而定保留收取每位客人签证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人或以上的权利。团队结束后本人凭护照和出入境记录及押金收据,到我司退回保证金。
特别说明: Ø 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日本酒店星级标准与中国酒店星级标准有差异,不能相比; Ø 根据最后确定航班,行程大阪进、东京出或者东京进、大阪出,我司有权调整景点前后次序; Ø 如因客人个人问题而造成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在机票未出的情况下需收取签证手续费每人人民币1000元,(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费收取。如因个人原因退团者,按照旅游合同相关条例处理; Ø 12岁以下不占床小童按成人价格的8.5折+150元(船票)收取,占床小童与成人同价,12岁以上小童按酒店规定必须占床,与成人同价;(1/ 不占床儿童定义:出发之日时不满12周岁的小童, 超过12周岁必须占床! 若12岁以下儿童占床价格必须按成人收费! 2/:若你选择1名成人携带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且儿童为不占床,房间内会有另外一名成人或相同情况(1名成人+1名不占床儿童)的客人入住; 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3/: 由于日本国情的关系,日本酒店的床相对都较小,带儿童睡一张床可能会带来不便,请酌情考虑); Ø 自备签证减RMB200/人,旅游签客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入境,我司不承担责任及不退任何费用;持中国香港护照的客人要自行带上其回乡证,中国台湾客人带上台胞证,持非中国护照的客人护照上必须检查是否备有中国入境签证。 Ø 此报价仅适用于中国护照持有者,持非中国公民护照者需补机票差价,人民币500元整; Ø 客人如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我司不退任何费用。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团队签证不得离团,如需离团要另外收取的费用800元/人/天,请在报名时特别说明。如客人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回的情况,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Ø 因上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 我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 Ø 根据日本政府最新规定,旅游巴士司机每天服务至晚上八时,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景点集合迟到导致整团需延长巴士服务,按日本条例,需每小时付日元10,000给司机作延长金, 此费用将由客人承担! Ø 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领队有权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客人不得有异议; Ø 各花卉或红叶等观赏时间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而定,不属于人为控制因素,敬请留意; Ø 具体酒店、航班安排在出发前通知书告之; Ø 如遇航班延误或取消、天灾、战争、罢工、领馆签证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的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Ø 暑假,樱花,红叶期间是当地旅游旺季,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略作适当调整, 以便顺利完成所有景点, 敬请客人配合! Ø 如遇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状况,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Ø 因客人自身问题而不能在中国关出境或在日本入境,则所有费用,恕不退款。 Ø 年末, 年始及假期, 价格将会有浮动,如日元汇率大幅浮动,报价会作适当调整 Ø 团队人数我司会以旅游车辆的坐位数合理分配,散拼团不得对团队人数提出异议。 Ø 收客的人数不足15人,本公司会在出发前10天通知客人(含出发当天),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恕不做出赔偿; Ø 如客人获得签证后,出团前我公司将似情况而定保留收取每位客人签证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人或以上的权利。团队结束后本人凭护照和出入境记录及押金收据,到我司退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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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游补充协议书
甲方(游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日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团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 ____ __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团号: ),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本协议所约定之购物项目,均为甲方主动要求增加,乙方无任何强迫性行为,在约定的购物项目活动中,甲方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在行程中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具体项目:
国家/地区 | 购物项目内容 (购物点名称、经营范围) | 时长 |
日本 | 真珠文化馆:珠宝 玉器 | 45分钟 |
日本 | 综合免税店:健康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日本小百货 | 45分钟 |
4.购物场所说明:
1 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 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此协议须甲方本人签字同意,不可其他人代签。
甲方(游客)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签名: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地点:_____________ 签名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