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编号20190221165926:日本本州双飞六天团<漫步神户有马温泉街,神鹿公园,富士山五合,新宿繁华购物大道(中国香港往返,阪入东出)>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飞机往/飞机返 行程天数:6 |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团费包含: Ø 交通:中国香港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燃油附加费;深圳码头赴中国香港机场船费(不坐船自行前往机场补税,船票费用不退);如未定到船票的话,含深圳口岸到中国香港机场单程交通费; Ø 当地旅游观光巴士(头尾的两天所使用的车为酒店专车,其余四天为旅游巴士)。全程用车标准:16-25人用18-25座车;25-28人用28座车;28人以上用40座车,执行一人一座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 Ø 住宿:行程内当地优质酒店标准双人间 Ø 用餐:早餐为酒店内早餐(5个),午餐(4个)为1200日元/人/餐,晚餐(2个)为1200日元/人/餐,餐费如客人未吃视为客人自行放弃恕不退还 Ø 景点: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景区内观光车,缆车,园中园门票不含,游客自理) Ø 签证:日本团队签证(广州领馆送签) Ø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Ø 日本离境税1000日元/人 |
团费不包含: Ø 自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Ø 导游服务费300元/人(大小同价,现付导游或领队) Ø 因不可抗拒因素所致的额外费用(如:罢工,台风,交通延误或变更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Ø 航空公司临时通知的燃油税涨幅,航空公司收取的行李超重费 Ø 全程单房差2250元/人 Ø 旅游意外险(建议购买) Ø 始发地往返口岸的交通费用,回程中国香港机场散团。 Ø 转机及侯机的用餐自理 Ø 外籍护照需加收附加费1000元/人,港澳台除外 Ø 中国香港往返持非中国大陆公民护照者需补机票差价,人民币500元整 |
行程协商一致协议书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在行程的自由活动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前往旅游购物商店,内容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编码:SZ-SWD-2019
国家/地区 | 购物项目内容 (购物点名称、经营范围) | 时长 |
东京或大阪或名古屋 | 真珠文化馆:珠宝 玉器 | 60分钟 |
东京或大阪 | 综合免税店:健康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日本小百货 | 60分钟 |
自费项目约定:此团无任何自费项目安排,也不允许导游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游客如有需求请主动向导游提出,并承担所有的风险和责任。 |
*以上购物场所非强制性指定购物点,请旅游者按照自身需要自愿购买,受日本中国内地消费者相关法律保护*
二:相关约定:
1.本协议所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寄予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签署,乙方无任何强迫性行为,在约定的购物项目活动中,甲方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本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约定乙方协助甲方前往的购物场所,乙方承若购物场所所售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本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其它方面因素乙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乙方提醒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乙方协助安排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产品的,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的,旅游者需要将所购产品及售卖单据详尽完整的提交给乙方组团社,乙方组团社有协助甲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由购物场所评定是否满足退换货标准。对于旅游者自行前往购物场所所购买的产品,旅游者应当自行保留相关的完整购物凭证,询问商家关于退货的声明、退货联系方式。
2、旅游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应当在货品约定的可退换货期限内提出,并保证拟退换货产品(产品包装及相关票据)的完整性。
3、特别提示:旅游者购买的免税健康食品类、免税化妆品类非伪劣产品不予退换货。如免税商品购物场所明确告知不能退换货的产品请旅游者谨慎购买。由此产生退换货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者所退换货产品需外包装完好并未使用过,并由甲方承担退换货运输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组团社授权人为乙方代表人签字,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签名)不可其他人代签。
五:此补充协议是游客与旅行社双方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各持一份,具备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签名: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地点:_____________ 签名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