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编号20190112175636:曼德勒蒲甘4天3晚(深圳往返)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飞机往/飞机返 行程天数:4 |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精华景点:缅甸最精华景点一网打尽:[翡翠塔][乌本桥][千人僧院][曼德勒皇宫]......
贴心饮食:缅甸特色餐满足味觉+中国菜系(免除饮食不习惯)
住宿酒店:入住四星当地酒店
优质航空:正点航班直航曼德勒,行李直挂目的地!
团费 包含
| 1.交通:线路中列明的航空公司经济舱机票及税,境外空调旅游巴士。去程深圳码头至中国香港机场船票(如自行前往机场此费用不退); 2.住宿:当地四星酒店两人一间。 3.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 4.膳食:酒店内早餐,午、晚餐(平均正餐餐标7美金每人每餐)。 |
团费 不包含 | 1.缅甸个人签证费¥350元/人。 2.离团费及行程外之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自费项目。 3.航空公司通知新增加的燃油附加费,泰国节庆假日、展会期间酒店上浮价格。 4.境外活动期间和转机期间因交通延阻、罢工、大风、大雾、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5.个人旅游意外险。 6.导游,司机服务费¥200元/人 7.行程中的单房差:房差450元/人 |
特别注意: 按照航空公司条例:除了持中国大陆护照的,团费都要加收¥500/人;所有团队机票,一旦误机或出票后因客人个人问题不能参团,机票款及机场税均不允许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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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缅甸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 地址:NO.1, Pyidaungsu Yeiktha Road, Dagon Township, Yangon 电话:0095-1-221280,221281(总机), 221926(领事部办公) 0996-0091666(值班手机) 0996-0105666 (领保值班) |
缅甸旅游补充协议书
协议编号: FH201812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要求甲方另行安排旅游行程以外的购物场所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已就 旅游行程(以下简称“本次行程”)签订相关主旅游服务合同,旅游者已经知晓主合同行程安排。
二、为更深入感受旅游地人文生活气息,享受旅途购物乐趣及满足购买纪念品及馈赠礼品的需求,乙方要求甲方为其安排如下购物场所:
项 目 商 品 时 长 备 注
珠宝陈列馆 红蓝宝石 手饰 90分钟 购物店
玉石加工厂 翡翠、玉器、古玩 90分钟 购物店
购物场所说明:
1在承诺不强迫消费的同时,向游客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含假冒伪劣产品,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 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友情提醒客人以上购物点购物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选择。在不影响行程的情况下,旅行者应配合旅行社完成双方约定的购物活动。
4.本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书一式两份,须乙方本人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