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编号20141017112455:歌诗达.维多利亚号-新加坡-普吉岛-兰卡威-槟城-新加坡6晚7天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飞机往/飞机返 行程天数:7 |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时间 | 抵达港口 | 抵达时间 | 离开时间 |
第1天 12月28日 | 中国香港 —— 新加坡 | | 22:00 |
第2天 12月29日 | 海上巡游 | | |
第3天 12月30日 | 普吉岛(泰国) | 09:00 | 19:00 |
第4天 2月20日 | 兰卡威(马来西亚) | 08:00 | 23:00 |
第5天 12月31日 | 槟城(马来西亚) | 7:00 | 14:00 |
第6天 1月01日 | 新加坡 | 14:00 |
报价明细表 (单价:人民币/人) | ||||||
舱 型 | 面积 | 楼层 | 舱内 第1、2人 | 舱内第3、4人 (13周岁及以上) | 舱内第3、4人 (13周岁以下) | 邮轮 单房差 |
标准内舱IC | 12平米 | 第4/5/6/7/8/ 9/10/12层 | 9580元/人 | 7980元/人 (新加坡酒店占床) | 5680元/人 (新加坡酒店不占床) | 4300元 |
高级内舱IP | 14平米 | 第8/9/10/12层 | ||||
标准海景舱EC | 14平米 | 第4/5/6/7层 | 9980元/人 | 8580元/人 (新加坡酒店占床) | 4700元 | |
高级海景舱EP | 14平米 | 第8/9/10/12层 | ||||
标准露台舱BC | 19平米 | 第9层 | 10580元/人 | 无 | 5300元 | |
高级露台舱BP | 19平米 | 第9/10层 | ||||
报价已含项目 | 报价未含项目 | |||||
Ø 歌诗达邮轮船票(含5晚住宿、指定餐厅免费膳食、指定的船上设施、船上娱乐节目及活动)。 Ø 港务费以及燃油附加费969元/人; Ø 新加坡团队签证和泰国人个人旅游签证费用; Ø 深圳或中国香港至新加坡的往返经济舱机票及税金; Ø 新加坡一晚五星酒店住宿及车费、餐费和中文导游服务费用; Ø 全程专业领队的服务费用; Ø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和旅行社责任保险. | Ø 邮轮停靠各码头的岸上观光费用(具体参照邮轮上的介绍); Ø 中国香港机场回中中国内地地的交通费用! Ø 酒店和邮轮上要求使用单人房住宿的差价; Ø 邮轮服务费:成人:60美金/全程、4周岁-14周岁:30美金/全程、4周岁以下免服务费(游轮上支付); Ø 邮轮上的私人消费(如:打电话,洗衣服,购物、酒吧咖啡厅消费、SPA等) | |||||
签证资料: 1.离出发日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有效期护照原件; 2.近半年以内的白底彩色照片2张。 | ||||||
备注:1. 价格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必须于预定时向本司确认价格 2. 家庭舱有限,同舱第3位乘客是加床或不占床,预订时请谨慎选择! 3. 非中国大陆护照需要在此报价基础上加收500元/人的机票差额费用! 4. 确认舱位三个工作日内收取3000元/人的订金,余款在出发前30天全额付清! |
温馨提示:
Ø 由于潮汐的原因,上述行程中“离开/抵达”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邮轮上公布的为准,敬请谅解!
Ø “标准舱”即每一级别的基础房型;“高级舱”即同一级别客舱中处于较好位置的客房。
Ø 第三/四位乘客是指与两位全额付费的乘客同住一间家庭舱的第三/四位客人。
Ø 13周岁以下儿童与两位全额付费的乘客同住一间家庭舱,作为第三/四位乘客可享受船票全免(但需交纳签证费.港务费,服务费和岸上观光游)。
Ø 每种房型的房间号以及楼层以游轮公司批准为准,如果有特殊要求我们会尽量去申请满足客人的要求,但是不能保证。报价里的楼层是根据游轮公司提供的信息来参考,具体以最后出船票的房间号码和楼层为准。
取消条款:
1、 以上船舱一旦确认不能随便,如果发生取消或退舱需要按照以下条款收取损失费用。
取消责任条款 | ||
距离出发日期 | 船票取消费用 | 机票及境外酒店取消费用 |
启航前90天或90天以前 | 200元/人 | 无 |
启航前60天或60天以前 | 船票的10%(不包括港务费) | 500元/人 |
启航前45天或45天以前 | 船票的30%(不包括港务费) | 1000元/人 |
启航前30天或30天以前 | 船票的50%(不包括港务费) | 1500元/人 |
启航前15天或15天以前 | 船票的80%(不包括港务费) | 2500元/人 |
启航前14天至启航日 | 船票的100%(不包括港务费) | 全额团费 |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1.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期24周以及以上者,恕不接受报名;
(9)行动不便者,请事先告知,以便安排轮椅以及无障碍舱房。
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老年人参团声明表》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不接受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出游报名(能提供三甲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的客人除外),敬请谅解。
未成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因服务能力所限,不接受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