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包含:
酒店(两人一房)、行程表所列用餐。
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全程国际机票及全程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
旅行社责任保险
赴中国香港机场交通费(如自行前往机场费用不退)
团费不包含:
全程签证费、导游、司机、领队服务费(全程合计¥800元)
费用不含单间差2200元/人
12岁以下小童占床大小同价,不占床减300元/人。外籍人士在原基础上加收500元/人,签证费不退;中国香港免签护照在原基础上加收500元/人,签证费退410元/人。
离团费及行程外之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30万旅游意外险(3周岁以下、69周岁以上人士减半)
中国香港机场返回深圳交通费
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护照原件(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及足够的空白页);
半年内的近期2寸彩照3张(白色);
未满16岁小童,请提供出生证明及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我社有权在出发前向非深圳户籍客人收取新加坡签证担保押金¥6000/人,随团返回中国后即时退还;
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会导致签证拒签或拒绝出入境,由此产生的损失需由客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行程顺序以当地接待旅行社视实际情况安排为准;
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
不接受孕妇报名,如有隐瞒,产生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客人须按行程随团出入,切不可擅自离团,旅途中客人不允许私自离团。
泰国机场移民局对持有旅游签证或落地签证的入境游客要求最少携带人民币 5000元 或等值美金,并对入境者进行随意抽查,请游客随身备5000以上的现金;我公司尽到告知的职责,如遇有抽查而不能入境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程中的购物点安排是合法的购物商店,客人完全自愿消费;行程中导游推荐参加的自费项目,游客自愿参加绝无强迫;
特别说明: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中国内地同级酒店略差一点;国外度假村是根据规模大小、地理位置及配套设施来定价,无星级参考标准;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属于该网站自己标准;
如遇航空公司航班时间临时调整,我社将以实际航班时间安排旅客用餐,但不做任何经济赔偿;
如遇马来西亚大节假日,云顶旺季酒店爆满,我社将安排改住吉隆坡同等级酒店;
团队如出单男单女,我司领队有权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客人不得有异议;
参团补充协议(散客) 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就参加购物项目做出以下安排: |
安排日期 | 国家/地区 | 购物项目内容 (购物点名称、经营范围) | 时长 | 是否协商一致 |
第三天上午 | 泰国 | 珠宝加工厂(红、蓝、白、黄宝石)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三天上午 | 泰国 | 皮具加工厂(鳄鱼皮,珍珠鱼皮,大象皮等制品)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五天下午 | 泰国 | 国立毒蛇研究中心(保建品)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五天下午 | 泰国 | 特产、橡胶制品、橡胶枕头、燕窝、腰果等。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七天上午 | 新加坡 | 珠宝加工厂(主营祖母绿加工)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七天上午 | 新加坡 | 太平洋百货(千里追风油,鳄鱼油,狮子油,工艺品等)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八天下午 | 马来西亚 | 天然乳胶枕头,床垫,等制品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九天上午 | 马来西亚 | 土特产(千里追风油,马来人参—东革阿里)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第九天下午 | 马来西亚 | 巧克力特产店,有牛奶、榴莲、提拉米苏、芒果等不同口味 | 60分钟 | R同意 □不同意 |
注:1、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购物场所,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 约定购物活动,该购物活动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购物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旅游者应严格遵守领队或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旅游者活动。 4、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5、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6、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旅行社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7、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商品种类、商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及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旅游者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本补充协议为准。 旅行社: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团名(号): 泰新马十天团 /日期 客人(或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