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温馨提示
尊敬的游客:欢迎您参加越南之旅。为了确保您的出行顺利,请仔细阅读我们为您提供的出行提示。
一、参团须知
1.1 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旅游报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政策。购物和自费均为自愿消费,无必须自费项目!
1.2 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25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时,本公司会提前3-5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或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1.3 行程团队所做签证为ADS签证,须团进团出,办落地签,切不可中途离团!
1.4 请提前3-5个工作日将护照首页清晰复印件以扫描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我社。护照有效期需有6个月以上,并且至少有三张以上空白签证页!
1.5 持港澳台护照(包括CI、DI身份证明书、旅行证件)和外籍护照报名的客人,必须自备前往目的地国家有效签证,并必须有再次入中国境内的有效签证。持港澳台护照(包括CI、DI身份证明书、旅行证件)报名的客人,出发当天必须自带有效期回乡证或台胞证原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进出入境,责任由客人自理!外籍人士需持有效护照。
1.6 出境时请参团游客务必随身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护照原件,2张(4cmx6cm)白底免冠近期彩照。行程团队所做签证为ADS签证,需整团出入境,办落地签,出入境过关时间视当天口岸人流情况而定,平日约40-90分钟左右,请耐心等待。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进出入境,责任由客人自理,自行承担后果!
1.7 按国家交通法规,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座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请各位游客须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否则我社将拒绝上车。
1.8 如游客餐饮有特殊要求(如素食、民族禁忌等),烦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酒店不提供单人住宿,如报名时产生单男或单女,则需补单房差。
1.9 未成年人游客在出游时,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随游玩,并负责监管好未成年人的安全及相关事宜。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免责声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二、注意事项
2.1 游客在旅游期间需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自身过错、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现金、首饰、贵重设备等)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急用。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管。
2.2 安全防范:请游客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旅行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游客须自行负责。另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3 为了保证行程游览更加合理顺畅,在保证行程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接待旅行社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的游览及用房用餐先后顺序,请听从导游的安排,敬请谅解与配合!
2.4 出游过程中,如因自身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负。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2.5 赠送项目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或因天气、政策性闭馆、设备检查、场地征用、临时停演、单位包场等不可抗因素或当天游览时间紧张导致不能赠送的,无费用退还。
2.6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导致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具体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三、特别约定
3.1 胡志明陵墓逢周一、周五和重要节假日及维修期内暂停对外开放,仅外观,参观胡志明陵墓禁止穿无袖衣服及膝盖以上短裙、短裤、拖鞋等,请出境前注意衣物准备。主席府(含胡志明故居、高脚屋)、博物馆、升龙皇城逢周一和周五下午均不对外开放,如遇保养期或政策性原因暂停开放的则改为外观。
3.2 天堂岛登山台阶约400多级,因登山台阶稍微有点陡峭,旅行社建议年龄达70岁以上游客或腿脚不灵便游客等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夏季极易受台风影响,台风来临,下龙湾海域海事部门会封海,导致无法游览下龙湾。
3.3 越南移民局规定:进入越南口岸,请准备不低于3000人民币现金以备移民局检查。为了杜绝非法移民和非法劳工,越南移民局要求每位游客携带不低于3000人民币现金,以保证在旅游期间有足够的生活费。一个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需携带6000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现金入境。抽查到未携带足额现金,移民局有权拒绝您入境(旅行社有提醒、告知义务)。
3.4 越南旅游结束回国前,请按照本人真实意愿“认真、详细、如实”填写《越南旅游意见反馈单》。因为一旦有问题或纠纷发生时,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这将是处理问题时的重要法律依据。
最后,请您在当地旅行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法律,按照约定的集合时间上车,保证行程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