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Ø 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16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16人时,本公司会提前5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拼入其他组团社、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Ø 如不足16人时出团,我社将安排优秀领队兼地接导游。 Ø 出发地:中国香港,目的地:日本 Ø 本行程为跟团行程,12周岁以下不占床价格为成价格9折,占床大小同价(不占床儿童定义:出发之日时不满12周岁的小童)。若一成人带一未满12周岁儿童参团,则小童应占床为宜。 Ø 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仅供参考。因日本国情差异,日本酒店一般大堂、房间较小,单人床大小约(90cm-110cm),日本酒店星级标准与中国酒店星级标准有差异;不能同等相比。另日本温泉酒店同样不设星级,以提供日式房间为主(如遇当地旅游旺季、体育赛事、艺术节、国际会议和展览会等原因不能安排日式房间,将安排同酒店洋式房间,敬请理解包涵)。 Ø 全程酒店正常情况下均为两人一标间,如报名时未提前告知,我社将自动安排您与其他同性别客人拼住。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有权拆夫妻或者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由于日本国资源有限,如所安排酒店旺季或标间爆满,我公司有可能安排两家酒店或会自动提升为单人房给各位客人(每人一间),不加收任何费用,在此告知。 Ø 客人如需要求享受单人房,我社将加收单人房差(日本单人房非大床或双床单住),单人间房型(房间内只有一张90cm-110cm不等的单人床)全程单人间房差RMB2250元/人。 Ø 如因客人个人问题而造成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如拒签,领馆不会出示任何书面或口头的拒签原因),在机票未出的情况下需收取签证手续费及机位定金人民币1500元/人,(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费收取。如因个人原因退团者,按照行程特别约定相关条例处理; Ø 外籍护照需加收附加费1000元/人,港澳台除外 Ø 中国香港往返持非中国大陆公民护照者需补机票差价,人民币500元整 Ø 客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出入境,我社不承担责任及不退任何费用;持中国香港护照的客人要自行带上其回乡证,中国台湾客人带上台胞证,持非中国护照的客人须自行检查护照是否备有中国入境签证。 Ø 出团前我司有权收取每位客人保证金人民币8-10万/人的权利。团队归国后本人凭护照和出入境记录及押金收据,到我司退回保证金。 Ø 客人如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我社不退任何费用。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否则签证自动无效。无论是团体签证还是自备签证的客人,在日本期间均不可私自离团,如需离团要另外收取离团费用800元/人/天,进店当天需取离团费用1200元/人/天,离团期间安全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并在离团前签订离团协议,如有问题我社将协力解决,但不承担责任。请在报名时特别说明。如客人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回的情况,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Ø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如导致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将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Ø 不接受孕妇报名,如有隐瞒,产生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Ø 反馈时效:我们的接待质量将以您和您参加的团队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若您在游程中未提异议我们将视为对全部行程安排及服务质量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们地接方无法帮助您处理,故请在游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及时将自己的想法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由衷的感谢您为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Ø 樱花,红叶,观赏时间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而定,不属于人为控制因素,敬请留意;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状况是当地旅游旺季,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作适当调整, 以便顺利完成所有景点, 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 Ø 备注:如因餐厅爆满或交通堵塞,行程中两个自费餐,导游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用餐时间。 如遇日本周未, 大型运动会, 演唱会或3连休假期等特殊日期,酒店极为紧张,如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我们会作出如下退款安排: 1、不住温泉酒店改为入住同级酒店可退80/人/晚 Ø 特别约定:现航司要求提前7个工作日出票,如客人在出团前30至15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收取定金1500元/人的违约金;出团前14至11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70%的违约金;出团前10至8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85%的违约金;出团前7至6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90%的违约金;出团前5个工作日至当天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全额的违约金;由于客人原因取消行程,定金一律不予退还。如按照上述比列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的总额 。 Ø 本团有须经协商一致项目,请客人详细阅读并与我司协商一致后签署编码:SZ-SWD-2019《行程协商一致协议书》 Ø 具体酒店,航班以最终出团通知书为准。行程中标注的用餐,导游有权依照团队实际进行情况调整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