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16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16人时,本公司会提前5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拼入其他组团社、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不足16人时出团,我社将安排优秀领队兼地接导游。
3.出发地:深圳,目的地:日本
4.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日本酒店星级标准与中国酒店星级标准有差异,另日本温泉酒店同样不设星级,以提供日式房间为主。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有权拆夫妻或者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
5.如因客人个人问题而造成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在机票未出的情况下需收取签证手续费每人人民币1500元,(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费收取。如因个人原因退团者,按照行程特别约定相关条例处理;
6.外籍护照需加收团费附加费1000元/人,港澳台除外。
7.自备签证减RMB200/人,自备旅游签客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出入境,我社不承担责任及不退任何费用;持中国香港护照的客人要自行带上其回乡证,中国台湾客人带上台胞证,持非中国护照的客人须自行检查护照是否备有中国入境签证。
8.出团前我司有权收取每位客人保证金人民币8-10万/人的权利。团队归国后本人凭护照和出入境记录及押金收据,到我司退回保证金。
9.客人如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我社不退任何费用。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否则签证自动无效。。如因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客人需承担拒签费2500元/人(如拒签,领馆不会出示任何书面或口头的拒签原因)。无论是团体签证的客人还是自备签证的客人,在日本期间均不可私自离团,如需离团要另外收取的费用1200元/人/天,离团期间安全问题由客人自理,并在离团前签订离团协议,如有问题我社将协力解决,但不承担责任。请在报名时特别说明。如客人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回的情况,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如导致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将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11.暑假,樱花,红叶,观赏时间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而定,不属于人为控制因素,敬请留意;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状况是当地旅游旺季,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作适当调整, 以便顺利完成所有景点, 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
12.备注:如因餐厅爆满或交通堵塞,行程中两个自费餐,导游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用餐时间。
13.如遇日本周未, 大型运动会, 演唱会或3连休假期等特殊日期,酒店极为紧张,如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我们会作出如下退款安排:
1、成田或关西机场酒店由5星降4星可退人民币50/人/晚
2、大阪或东京或中部酒店,由5星降4星可退人民币100/人/晚
3、不住温泉酒店改为入往市区同级酒店可退100/人/晚
14.国际五星酒店为我社特色安排免费升级,如遇特殊日期无法安排敬请谅解,我社将改为免费升级特色餐!
15.特别约定:现航司要求提前7个工作日出票,如客人在出团前30至15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收取定金2500元/人的违约金;出团前14至11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70%的违约金;出团前10至8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85%的违约金;出团前7至6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90%的违约金;出团前5个工作日至当天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全额的违约金;由于客人原因取消行程,定金一律不予退还。如按照上述比列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的总额 。
16.本团有须经协商一致项目,请客人详细阅读并与我司协商一致后签署编码:SZ-SWD-2018《行程协商一致协议书》
具体酒店,航班以最终出团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