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舱政策: 1、请于确认定位后3日内支付订金人民币3000元/人至我社账户; 2、全部团款请于开航前60天付清。若逾期未付,我社有权取消定位。 取消政策: 1、开航前60天前(含第90天)内通知取消,收3000元/人损失; 2、开航前59天至15天前(含第15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70%; 3、开航前14天(含第14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其必须支付全部团费。 报名须知: 1、皇家加勒比游轮规定,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24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未超过24周的孕妇报名此行程,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 2、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名单。这将影响到您的船票是否有效。 3、自报名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一个船舱内需保证至少一位游客的名字不能更改,其余游客名字只能更改一次,更改费用为200元/人*次。2016年9月20日为所有游客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交的最后时限。自2016年9月20日至起航前,不接受任何游客姓名等相关信息的更改。 4、21周岁以下游客必须与21周岁以上游客同住一间客舱。 5、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80周岁以下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80周岁以下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 6、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疫情、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战争等政治因素等),游轮公司有权更改行程或缩短游览时间等,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 7、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岸上观光行程的权利。 8、游客报名后,若遇游轮公司船票、燃油税、小费等调价,我公司根据实际差额向游客多退少补。 9、游客必须在保证自身健康良好前提下报名参加,若因游客自身疾病及个人过错导致人身意外伤亡,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10、游客因自身原因发生被前往国家拒绝入境等情况,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游客擅自在境外离团或滞留不归,责任自负。 11、游客在自行活动期间,若发生人身意外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2、21周岁以下的游客必须由其监护人看护,若因看护不当发生意外,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13、境外导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先后顺序,但不可减少或变更景点。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景点的减少或变更,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解决,退还未去收费景点的门票差价,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14、游客在境外指定商店购物,请一定要问商家拿好发票及相关证书,如产生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退换货,如游客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关证书,我公司则无法协助办理任何退换手续。 15、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由游客自愿购买,我公司给予提醒并提供便利。 16、船上消费只收取美金,船上提供货币兑换服务,汇率可能略高于国家对外公布的当日汇率。船上不能使用银联卡,只能使用可刷取美金的信用卡,如VISA维萨卡、MASTER万事达卡、AMEX美国运通卡等。 17、船上的用餐及娱乐项目绝大部分免费。收费的项目有:咖啡厅、酒吧、娱乐厅、大剧院等单独出售的所有饮料;特殊咖啡(如卡布基诺、特浓咖啡等)、含酒精类饮料、酒类、可乐、汽水等;私人开销:如卫星电话费、美容美发、按摩、商店购物等;上网费用;娱乐场的筹码;船舱内的瓶装矿泉水;船舱送餐服务小费(24:00-05:00);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 18、船上为6个月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游客开设了海上历奇青少年活动计划。 19、游客不得携带酒精饮料上船,可以携带由医院开出的药品或针剂。船上提供免费的晕船药。 20、船上配备医生和护士,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需额外收取。 21、游轮上大部分区域为非吸烟区,游客可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如果违反规定,将被处以罚款。 22、游客可以随时由舱房中直接拨打电话回家,每分钟收费7.95美金。 23、宝山码头地址:宝山区吴淞口宝杨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