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泰价格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其他护照收取附加费1000元/人 ★★
(此旅游行程及游览内容仅供报名时参考之用,具体安排以出发前发的出团通知书中最终确认行程为准)
特别约定:
欧盟从2015年10月12日起在全世界范围内启用生物指纹录入系统,所有申根国家签证的申请者,领事馆将要求本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当地目的地国家的签证中心录入指纹及拍照,请申请人在出团前45天内切勿远行并配合领馆的时间安排。
英国、西班牙、希腊、比利时、丹麦、挪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二楼
法国、德国、瑞士、荷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9号东宝大厦2层
意大利、奥地利: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圣丰广场2楼05室
出发前取消约定
1. 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服务费)1100元/人、英国签证费(不含加急费)1300元/人。
2. 送签前三个天自行取消,我社将收取机位订金损失2000元/人;
3. 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和机票订金损失(含服务费)2000元/人;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含服务费)1000元/人+机票100%的损失费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及团费10%的违约金;若团组同时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我社将收取境外交通工具出票产生的全额票款(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4. 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客人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机票订金损失、酒店费等损失费共5000元/人;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景点门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5. 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客人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机位订金损失2000元/人;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全额机票损失费用,以及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黄金线路列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6. 若团组需做多国签证(如:申根+英国),游客在送签后取消的,英国的签证我社将再收取签证费(含服务费)1300元/人;
7. 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客人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我社将退还团费(机票订金我社承担),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8. 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9. 若客人出发前30天内取消,需收取欧洲之星火车票损失费1000元/人。
10. 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客人出发前22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行程说明
1. 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2.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若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准时办理登机手续,组团社概不负责,且团费无法退还,后续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4. 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航空公司会临时就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的可能;航班时间后缀+1是指第二天抵达。